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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人才评价指挥棒

来源:《中国人才》杂志  2021-07-16 10:56:51
内容摘要:编者按:坚持开放视野,坚持多元主体参与,坚持科学标准评价,坚持规范监管服务,广州在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上有“破”有“立”,探索出一条更为开放、多元、科学、规范的路径。

人才评价关乎人才发展大计,有什么样的人才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人才导向。近年来,广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突出人才评价导向作用,推出多维度改革措施,制定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科技计划管理简化优化等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系列文件,在科技人才评价开放、多元、科学、规范上进行了深入探索,形成了鼓励人才开放创新的鲜明导向。

坚持开放视野选才,让更多科技人才“有空间”

秉承人才以用为本、人人皆可成才理念,注重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类组织中发现、识别和支持人才,最广泛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汇聚力量。特别是在职称评审、人才认定等方面,解放思想、开门纳才,让人人都有机会、鼓励人人竞相成才。

向科研一线和企业人才倾斜。在职称评审中,对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都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在人才项目评审中,对来自科技企业的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同时大幅增加企业人才入选名额比例。近两年市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有约三分之一来自企业。

打破科技人才评价的行政壁垒。市级人才项目申报不设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对体制内外人才一视同仁,无论人才是来自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还是非公有制单位,甚至是柔性引进、自主创业的,都可以参评。同时,将在广州地区工作、能够参与广州建设发展的中央、省属驻穗单位人才,都纳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范围。

开辟特殊人才评价绿色通道。规定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可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博士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实施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科技型企业家带领企业实现的经济、科技和社会效益作为首要衡量指标,可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要求。目前,已有57名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获评高级职称。

坚持多元主体参与,提升科技人才评判“专业度”

把向基层放权、为人才松绑贯穿科技人才评价全过程,着力构建同行评价为基础、市场认可为根本、用人单位说了算的多元评价机制,有效避免人才评价行政化、“外行”评“内行”等情况发生。

将更多的人才评价权下放到用人单位。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下放评审权限,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组建评委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大型企业开展企业主体人才系列的职称自主评审,实行符合企业创新发展的业内评价,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充分发挥同行专家评议推荐作用。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让专家评价专家,让人才遴选人才。创新实施人才举荐制,赋予行业领域内具有公信力、号召力和影响力的领军人才推荐优秀人才的“权力”,被推荐的人才可直接获得广州市人才绿卡,或直接进入市产业领军团队项目第二轮选拔。通过这种机制,发掘和支持了一批正值事业黄金期、年富力强、有潜力的中青年优秀人才。

创新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机制。把人才匹配的薪酬待遇、创造的市场价值、获得的创业投资等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一方面,建立用市场眼光评价机制,邀请企业家、创业家、投资家担任市产业领军人才项目评委;另一方面,建立用市场标准选才机制,紧扣重点产业遴选出一批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人、产业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集聚了一大批产业科技人才。

探索实行人才“揭榜挂帅”制度。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过程中,面向全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公开征集重大技术需求,并面向全球发榜,支持具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联合体的人才团队,共同开展项目技术攻关,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不论出身、资历,只论实力、能力,谁有本事完成重点项目攻关,谁就来揭这个榜,以解决重大问题成效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

坚持科学标准评价,避免科技人才评价“一刀切”

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人才的特点,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鲜明树立品德和能力、质量、贡献导向,建立与人才发展阶段、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相匹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不搞“一把尺子量到底”。

一方面,健全科技人才分类分层评价方式。对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议为主,重点评价其代表性成果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对应用研究与产业技术人才,突出市场评价,重点评价其代表性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在解决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中发挥的作用。对领军人才,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强化其在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方面的评价;对青年科技人才,注重业绩与潜力评价相结合,强化其在创新思想活跃度、发展潜质及发展前景的评价;对引进人才,注重成果与实绩评价相结合,强化在依托单位及所在团队中取得的成果和贡献的评价。

另一方面,合理设立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坚持把品德放在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职业道德,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过缺失者实行“一票否决”,并在职称系统和人才项目系统中建立失信申报人“黑名单”。突出创新能力评价导向,注重基础研究、解决重大学科问题、成果的原创性和学术水平;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增加技术交易额等市场化、社会化评价要素;注重专利质量和标准制定,将专利获奖或授权使用情况以及制定国际、国家、地区和行业标准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强化对贡献业绩的评价,增加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力、推动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业绩贡献指标,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必要条件。探索人岗相适评价,将人才评价与所从事岗位工作相结合,把人才成果与应用场景相结合,将人才成果与团队贡献、工作平台、环境条件统一起来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导向。

坚持规范监管服务,助推机制探索与环境打造“双丰收”

突出监管服务,在努力构建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环境的同时,不断探索优化科技人才培育使用机制。

对人才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建立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专家考核淘汰退出制度、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诚信评审承诺制度。健全评审公开公示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和评前平后“双公示”机制。完善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投诉等制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纵容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强化对科技人才的考核管理。实行市高层次人才“双年考核”机制,每两年由用人单位对人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于考核不达标、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给予终止资格、收回证书、不再享受相关待遇等处理。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于发现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的,将给予撤销资格和荣誉称号、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补贴资金,不再受理其科技和人才项目申请等处理。

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相衔接。探索在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建立评聘分开制度,开辟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激发专业技术人才相对集中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积极性。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领域,打通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通道,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和层次的职称,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出台 “广聚英才计划”,实施战略科学家团队带头人全权负责制,赋予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和成果转化收益权,让人才评价成为人才成长发展的助力引擎。

下一步,广州将深入贯彻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改革探索力度。一是强化对科技人才的动态评价。加强对科技人才的系统、全面评价,特别是探索优化对科技人才项目的绩效评价,避免一评定终身、以静态评价结果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二是进一步优化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建立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评价、管理、查询等信息平台,实现科技人才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减少科技人才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三是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开展科技人才评价。健全完善各类人才行业协会职能,支持各类人才行业协会自主评价行业科技人才,为集聚更多高层次产业人才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广州打造全球科技人才开放创新首选地。(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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