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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同发展,释放“湾区红利”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春林、王纳、方晴、林晓丽、何瑞琪  2021-03-09 09:26:01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域和关税区、流通三种货币的条件下,探索实现跨境协同创新、区域深度合作,把“制度之异”变成“制度之利”。本期“云桌会”,邀请代表委员、业界人士聚焦规则衔接、科技创新、产业协同、互联互通、公共服务等话题,探讨下一阶段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规则衔接:

设立科创专项基金

强化区域金融协同

主持人:实现粤港澳制度规则衔接,将制度差异变成制度优势,是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就大家所在的领域,粤港澳制度规则衔接上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突破堵点?

白鹤祥:建设国际金融枢纽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其实质要求是把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谋划,强化区域金融协同,促进金融集聚,提升国际影响力。

我建议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提升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同等地位,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作为我国“十四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齐抓共建“一中心”“一枢纽”。

此外,建立中央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加快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同时,鼓励和支持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建立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的工作机制,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金融“单一通行证”机制以及“新股通”“保险通”“碳市通”互联互通安排等改革创新。

刘伟:自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启动以来,广东就将三地规则衔接作为一项关键性、牵引性的任务来统筹推进,并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例如,三地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困难,联合科研活动受阻。因为三地管理模式不同,传统的科研基金管理体制遵循属地主义,难以实现专项科研基金对接。对此,我建议设立大湾区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借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在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先行开展专项基金设立试点。

此外,三地知识产权法不仅在知识产权的取得、利用、管理和保护四个环节存在规范冲突,而且在保护对象、期限、执法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且不能自动互认。对此,我建议打通粤港澳科研成果转化渠道,支持企业对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平台,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新机制。

黄西勤:我比较关注粤港澳专业服务业规则衔接,建议加快推广大湾区人才资格互认制度,盘活三地专业人才资源。对涉及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执业从业、职业资格互认有关事宜,国家事权争取放到最宽,省级事权争取落到最优。将行业协会作为深化专业资格互认的主要推手,各行业组织就完善专业考试互免机制、完善从业经历互认机制给予监管机构建议。



科技创新:

建议试点人才往来“无证化”

科研资金过港免予税务备案

主持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在大家看来,要实现科技创新要素在大湾区的自由流动,需要在哪些关键方面聚力发展?

吴以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这是大湾区城市的共同使命和重大机遇。深港科技合作在规则衔接、资金跨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但仍存在一些亟须突破的问题瓶颈。

例如,创新要素流动不够便捷高效。香港科研人员进出深圳需要使用智能身份证等,深圳赴港人员停留时间有限制且通关时间长。香港科研设备运输入境时,海关按设备进口对待,需申报进口关税并办理相关检验手续,流程较新设备入境更为复杂。

创新要素的高效流动是深化深港科技合作的关键。我建议国家支持深港试点人才往来“无证化”政策,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一检通”信息化平台,实现“电子证件+生物识别”智能化无感通关。对香港科研设备进入深圳减免关税。支持将财政科研资金过港拨付纳入免予税务备案范围。

刘伟:实现科技创新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自由流动,需要三方面支持。一是创新协同合作体制机制,打造一体化区域发展格局,破除各种不必要的“门槛”,加快构建大湾区人才、资金、技术、信息、货物等资源高效流通机制。

二是推进跨境资金自由流动,关键是要有序打通粤港澳三地金融体系,推进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三是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生活圈,为人才自由高效流动奠定基础。

打造大湾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需要发挥各地优势。要看到,港澳在高等教育和部分基础研究领域已经达到相当高水平,珠三角九市近年来在产业创新以及教育和科研上都实现了大踏步发展,是广东创新创业的主战场,因此,要将粤港澳三地各自的教育、科研、产业、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优势很好地融合起来,形成紧密的创新共同体。



产业协同:实现错位发展和优势互补

主持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的产业集群,是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的关键。在传统产业面临转变和升级、新兴产业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就做好大湾区产业布局协同互补,实现“9+2>11”效应,您有什么建议?

黄西勤:我认为,粤港澳大湾区要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大湾区产业链高度整合和区域经济深度融合。粤港澳三地在产业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建议充分利用香港、澳门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专业服务业等方面的优势,与广东的实体经济互动,延伸产业链,加强协同发展,开拓广阔的市场空间。我还期待,大湾区要发挥中心城市引领作用,并实现错位发展。政府以产业政策为引导工具,加强对区域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促进协同发展。

代煜坤: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发达的城市群,利用各地不同的资源禀赋差异,通过区域产业分工与合作,可达到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前不久,《广州穗港智造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作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2021年2号文正式印发,指明了穗港产业协同的发展方向。从另一个角度看,广州穗港智造合作区就是广州与香港的深入合作平台之一。区域协作,平台先行。在创新创业方面我们也搭建了其他平台,目前,我们在黄埔区成立了“湾创之星”(国际)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引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和其他港澳特色项目。只有更好地通过平台的搭建,实现区域间产业、技术、人才、资本有序合理流动,进一步激活新动能,才能加快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公共服务:破除港澳青年内地就业障碍

主持人:大湾区城市群建设,关键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衔接。养老、教育、就业等领域的跨境民生建设和公共服务,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就大家关心的领域,三地应如何加强合作?

李清泉:近年来,大湾区高等教育交流合作速度明显加快,一个重要体现和标志性进展是:香港高校纷纷在内地设立办学机构。广东高校与香港本地高校各有优势和不足,并不存在全面、绝对的高下之分。香港高校虽然国际化程度高,学科和科研整体水平较高,但科研成果的转化偏弱,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受到局限。因此,两地高等教育合作完全有双向互补的空间,应当努力实现双向互补的合作交流格局。

我的建议是,在“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粤港澳设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支持内地高校在香港设立办学机构。这有利于打造内地高校引进国际人才新通道,打造国际交流合作的新平台;有利于把内地高校的科研成果直接在香港转化,服务香港产业转型发展。目前,深圳大学正在研究在香港设立办学机构。一旦落实,将有力推动深港高等教育双向的交流和互动,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的协同发展“闯出一条新路”。

蒋洪峰:把粤港澳大湾区建成世界级的大湾区,首先是把大湾区建成一流的人才聚集地。目前,大湾区内主要以高层次人才交流和引进为主。对刚出校门或工作两三年的广大港澳青年人才,想在大湾区内地就业乐业的条件仍然不够成熟。一方面,他们得到的扶持和培养机会相对较少;另一方面,相关资格的认定和三地进一步交流的政策仍在探索中。

我建议参照现有政策,研究制定青年人才“普惠性”政策,对在粤工作的港澳青年人才按照香港个人所得税税率征税,鼓励和支持港澳青年人才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及发展事业。同时,进一步深化粤港澳青年人才交流沟通活动,更大力度推进港澳大学生暑期来粤实习计划。大力建设粤港澳大学产业联盟,使之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集聚人才、创新成果的新增长点。

黄西勤:我建议,加强对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创新创业的政务服务。由工信部牵头部署,广东省工信厅跟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内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建设港澳青年在粤创新创业一体化综合性在线服务平台。实行法人和公民上网域名、账号、邮箱、信息等统一共享,实现工商注册、企业年审、社保缴费、资质申报等政务服务“一网通”。



互联互通:探索机制创新 鼓励技术创新

主持人:过去两年,三地规则机制推进“软联通”,一系列基础设施“硬联通”也在提速,一小时生活圈初步形成。未来应如何加快同时优化大湾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苏权科:我建议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生命线通道工程结构安全监测与运维技术中心”。目前,“港珠澳大桥桥-岛-隧全生命周期业务协同互联数据标准体系”将大桥120年全寿命周期内所有运维业务流程化、标准化,建立四大类33项信息数据统一的交换标准。这些经验可为大湾区跨海越江的其他重要通道安全运维打好基础。

新成立的中心可统筹珠江三角洲重大通道工程的安全监测和智能运维技术管理,统一智能化运维的标准和方法,后续可在深珠通道、深中通道、黄茅海大桥等通道及港澳地区重要基础设施运维管理业务推广应用。同时,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重点研发专项,逐步解决管理和技术瓶颈。

刘伟:高速高效的轨道交通网络,一方面,需要大湾区各个城市之间加强协调合作机制的建设,在跨城市、跨层级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立项、投融资、建设、运营等管理机制上积极创新;另一方面,在推进建设基础上,鼓励技术创新,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公交化运营和服务。例如,以城市群轨道交通乘客出行服务为核心,借助智慧化、信息化的手段,建设城市群一体化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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