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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人社局  2020-06-22 14:27:15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本市开展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程序

(一)推荐人选(单位)应按照隶属关系上报主管部门进行选拔推荐。非公有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选拔推荐。

(二)申报人须按申报项目的要求如实完整填报材料,其所在法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须对材料认真核实,并加具审核意见。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如为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和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三)申报人(单位)经各区人社部门、各主管部门审核、评议后,对拟推荐人员(单位)须在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向市人社部门提交推荐材料。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推荐数量

各区、市直主管部门原则上各项目选拔推荐不多于1人(个)。

三、申报时间

各项目相关的推荐表、情况表和摘要表等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省人社厅官网下载),请务必于7月7日17时前提交至本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地址: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302室,邮箱:gzzjc@gz.gov.cn),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严格按照通知的申报条件做好选拔推荐工作,避免重复推荐往届获奖人员和单位。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要切实将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采取选拔的方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申报人须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

(承办处室:职业能力建设,联系电话:83397517、8337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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