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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重点高校学生来穗实习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21 10:25:34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与全国重点高校的紧密合作,吸引和鼓励学生到我市建功立业,我局将继续组织北京、西安、哈尔滨、港澳地区等重点高校学生到广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实习活动,让他们了解广州,认识广州,热爱广州,选择广州。现将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主办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

协办单位:广州南方人才大学生就业市场有限公司、南方人才网

二、活动安排

全国重点高校学生“走进广州”实习活动全年开展,用人单位如有招聘需求,可与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高指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活动具体流程为:用人单位网上填报实习岗位→学生网上填报实习意愿→实习单位与报名学生对接→确认录取→实习学生按要求完成实习工作→用人单位及实习学生申请相关补贴。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用人单位在招录工作开展前10个工作日将《重点高校学生来穗实习活动联系人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传真至高指中心。

(二)请各参加单位在提交《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实习活动官网进行注册并发布岗位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陆实习报名系统http://intogz.job168.com/index进行用人单位信息修改或新单位注册。

第二步:高指中心对用人单位资料进行审核。

第三步:用人单位发布岗位信息。

注:用人单位可提前参加3月中下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赴外省重点高等院校开展2018年春季招聘活动,面对面招收实习学生(具体见穗人社函〔2018〕224号)。

(三)用人单位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自行与学生进行对接,确定录取后填报《重点高校学生来穗实习确认表》(附件2)交高指中心,并及时与录取学生联系落实好相关事宜。

(四)学生根据用人单位实习时间要求,自行购买火车票前往实习,高指中心根据实名火车票或高铁票报销广州市外高校实习学生往返各一程交通费用(报销上限为北京862元、上海793元、天津877.5元、重庆392.5元、西安813.5元、哈尔滨1170元、武汉463.5元、成都513.5元、济南902元、合肥567.5元、大连1334.5元、杭州720元、南京628元、香港和澳门200元)。

(五)用人单位须为实习学生统一安排住宿及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六)实习学生的生活补贴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市财政承担的经费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实习活动结束后,用人单位填写《“走进广州”实习活动补贴申领表》(附件3)向高指中心申请(最长66天,周六日除外),审核后直接划入用人单位账户(补贴标准按本年度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计算)。

(七)实习导师统一发放补贴,实习活动结束后,用人单位填写《实习导师补贴申领表》(附件4)向高指中心申请,审核后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林喜平:020-85593011、13500010160

张再金:020-85592551、18198908615

赖  飞:020-85595887、13332839166

叶小慧:020-85598910、13922286016

郑  珺:020-85595102、13825061691

张  倩:020-85598770、15813310170

许  健:020-85596007、13922186077

传真号码:020-85596419

附件:

1.重点高校学生来穗实习活动联系人登记表

2.重点高校学生来穗实习确认表

3.“走进广州”实习活动补贴申领表

4.实习导师补贴申领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1、重点高校学生来穗实习活动联系人登记表.doc
      2、重点高校学生来穗实习确认表.doc
      3、“走进广州”实习活动补贴申领表.doc
      4、实习导师补贴申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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