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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外国专家局  2017-12-15 09:30:57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7〕200号)及《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外专发〔2017〕 199号)的要求,现我市就做好2018年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引智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提交引智基地申请材料。

  (二)我市外国专家局将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择优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推荐。

  二、申报类别

  申请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对申报条件的规定,引才规模、层次、成果达到有关要求。

  (一)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战略科技发展类)。指在国家重大科技发展领域,通过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在基础与应用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上获得重大进展的单位。主要面向符合国家重大科技发展规划,通过引进外国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创新及行业带动发展上取得重大突破,从而推动国家创新体系与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并在引才引智机制创新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的高层次引才引智主体。

  (二)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产业技术创新类)。指通过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在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管理优化上成效显著从而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单位。主要面向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制造强国战略要求,通过引进外国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在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形成引才引智工作独特模式与成功经验的引才引智主体。

  (三)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社会与生态建设类)。指在教育文化、医药健康、生态环保、社会保障、金融法律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通过引进外国人才智力,获得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的单位。主要面向符合国家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布局与相关政策,通过引进外国各类高端紧缺人才和智力,在推进教育与文化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与治理体系,建设“健康中国”、“美丽中国”,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已形成先进适用的引才引智工作模式、制度与渠道的引才引智主体。

  (四)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指通过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在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扶智扶贫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在示范推广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主要面向符合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通过引进外国高端紧缺农业人才,在引进先进农林牧渔品种与种植养殖技术、构建农业农村产业体系等方面成绩突出,并已成功开展引才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活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引才引智主体。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统一使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外国专家与成果共享体系管理平台”(以下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

  (二)申请单位在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后,下载“申请单位意见”页,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不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三)申请单位需报送申报公函,公函中需对申请单位做简要介绍。

  四、其他

  (一)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6日,请各申请单位按时完成网上申请,过期申报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二)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可依照本通知精神重新申报。

  (三)对引智基地申请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国家外国专家局将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命名的,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

  五、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魏雯姣、黄丽妮

  电  话:83556747、18011900397;83541139

  邮  箱:gzaiep@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9号之二金科大厦11楼1101房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外国专家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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