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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先行先试建设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来源:广东科技报  作者:冯海波  2017-04-24 10:08:25



珠三角将引导推动大数据在电信、能源、金融、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深入应用。图为广州大数据产业协同创新联盟于2016年揭牌成立


2020年底前,在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开放500个以上政府数据集,形成50个以上开放数据应用;珠江三角洲地区实现对80%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感知覆盖,基本建成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近日,省府办公厅印发了《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和示范带动,统筹汇集数据资源、促进数据流通,推进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和运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大力推动大数据创业创新,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一体化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省,打造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

加强政务数据统筹整合 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推进政务大数据硬件设施、交换流通渠道整合,建设完善政务大数据库,全面提升政务数据集中度和数据质量,实现政府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突破政府部门间壁垒;突破政府与社会间的数据壁垒,提升政府数据开放程度和社会化利用水平,鼓励社会数据和政府数据双向交流,构建有序的数据应用市场环境。由此,将完善“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制定省数据开放行动计划和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推进省直部门依法有计划、有批次地开放各类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各地市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开放数据。鼓励公众和社会机构对政府开放数据进行创新应用和增值利用。到2020年底前,在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开放500个以上政府数据集,形成50个以上开放数据应用。 

在推进大数据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将构建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精准化、协同化。如在环保领域,将开展“互联网+环保”行动,开发环境治理智能手机应用程序,提升环保执法精准化水平;在食药监领域,将完善“智慧食药监”平台,重点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以及涵盖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食药追溯、公共服务、监管辅助、应急管理、决策支持等方面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其目标是,到2020年底前,建成管理机制完善、标准规范健全的环境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平台;建成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省、市、县、镇四级依托“智慧食药监”平台,运用大数据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推动大数据深入应用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实施方案》也明确,我省将推进大数据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入应用,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新模式,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个性化、精准化。一方面,构建人社综合大数据平台,与人口、地理、健康医疗、社会救助、税务等领域数据融合应用,提供全民参保精准识别、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扶持等主动服务。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监管监控平台,推进社保基金智能监管、医保智能审核、就业专项资金智能监管和劳动用工智能监管。同时,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和大数据应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打造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的全民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和精准医疗,引导医疗卫生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

在推进农业气象大数据应用方面,将建立全省统一的“三农”大数据管理中心、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推动农业大数据在行政管理、生产经营、资源环境、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搭建气象大数据平台,建立公共安全气象服务系统,实现对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的智能研判、靶向推送;建设重点行业气象服务系统,强化气象大数据在防灾减灾、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旅游建筑、保险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建立民生气象普惠服务系统,为公众提供个性化互动气象服务。

我省还将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推进交通、旅游、公安、气象、环保、通信等部门数据融合,通过物联网、智能感知、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交通运输、旅游出行等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应用。开发“广东交通”智能手机应用软件,为公众提供交通资讯、政务公告等公共服务。到2020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区实现对80%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感知覆盖,基本建成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

打造大数据融合创新生态圈 培育“数据驱动”制造新模式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推动大数据在重点行业领域的深入应用,促进大数据与各行业领域融合发展,培育大数据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电信、能源、金融、商贸等行业领域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共享和利用,加速传统行业经营管理方式变革、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以及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在促进跨行业大数据融合创新方面,支持电信、金融、交通、互联网、医疗健康等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的领域率先开展跨领域、跨行业的大数据应用,支持企业利用政府和公共服务领域开放的数据开发新应用、新服务,重点培育互联网金融、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物流、分享经济、第三方数据服务等大数据应用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大数据企业与传统行业加强技术和资源对接,探索多元化合作运营模式,推动大数据融合应用。  《实施方案》也明确,将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引导推动制造业大数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的应用,促进制造业大数据、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云和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培育“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一方面,建设面向智能制造单元、智能工厂及物联网应用的低延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加快工业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光通信器件等数据采集设备的部署和应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汇聚传感、控制、管理、运营等多源数据,提升产品、装备、企业的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同时,开展制造业大数据应用示范。支持制造业企业整合各环节数据资源,开展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创新业务,重点围绕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转型等制造业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并组织推广,培育一批“数据工厂”,带动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设备增值服务等产业链全流程的应用。此外,在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汽车制造等优势制造业领域,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建设面向产业链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社会创客的“双创”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企业,建设制造业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整合全产业链企业的生产设备、产品、运营等数据,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开展创业创新大数据应用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2020年底前,建成10个左右大数据众创空间,在孵创客和中小微企业数达500家以上……在大数据服务我省创新创业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将发展大数据众创空间,开放大数据平台能力,鼓励企业应用大数据开展创业创新活动,积极培育大数据应用新业态。鼓励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建设面向大数据创客的众创空间和公共开发平台,支持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和“双创”空间建设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平台。推进大数据平台能力开放。依托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和应用接口,推动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深圳中心开放高性能计算能力和云平台能力。建立大数据创新资源试验床,为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应用提供数据资源。

《实施方案》还明确,我省将加强大数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实施“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重大科技专项,加强数据采集、存储、整理、分析、发掘、展现、应用等领域技术和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积极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布局建设大数据重点项目和大数据产业园区。促进大数据要素流通,加快构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打造具备全球竞争优势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前,我省将建成20个左右大数据产业园,争创3-4个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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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发展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探索实践,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开展大数据创新试验取得显著成效:大数据资源方面,汇聚政务、社会、行业和企业海量数据资源,数据基础设施高度集约,数据资源高度共享开放,数据资源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大数据应用方面,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及行业发展等领域形成一批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传统行业商业模式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变革,大数据综合应用居全国领先水平;大数据产业方面,涌现一批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基于大数据的创业创新和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大数据产业链进一步健全,形成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基本建成辐射带动效应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跨区域类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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