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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方案》正式印发:2018年我省要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

来源:广东科技报  作者:路平  2017-04-10 09:22:05


试点方案明确大力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点任务。图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揭牌仪式。


到2018年,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主要发展指标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或地区水平,成为国际化创新创业高地……近日,省政府印发《广东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提出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坚持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加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融合”,以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大幅提升科技供给能力,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技体制和创新创业环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构建发展速度与质量相统一的创新型经济,建成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广东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全面转变,从经济大省向创新型强省全面转变。

创新环境不断优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增强

《试点方案》中提出,近年来,广东按照中央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省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创新资源加快集聚,创新优势和特色逐步形成,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增强,已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2015年,全省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二,技术自给率达到71%,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47%,接近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水平;研发人员投入达到50.17万人/年,规模保持全国第一;专利产出持续增长,有效发明专利量保持全国第一,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全国比重超过50%。

《试点方案》明确,总体而言,广东已初步构建起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在加速形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了成熟经验和成功典范,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广东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创新能力与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创新人才结构不均衡、重大原始创新不足、区域科技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迫切需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向创新驱动转变。建设创新型省份,对于广东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拓宽发展新空间、创造发展新机遇、打造发展新引擎、探索创新型国家建设新经验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向广东集聚

《试点方案》中也提出,将按照“深化改革,示范引领;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分类推进,协调发展;点面结合,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一方面,坚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率先在创新驱动发展中摸索出成功路子,当好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排头兵,努力为全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构建纵横交织的立体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各方面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强大合力。加强省部战略合作和工作会商,拓宽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深度和广度,努力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向广东集聚。

同时,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新格局的要求,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在市场机制、产业配套、科技创新和法治环境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其成为亚太地区开放型区域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集散地。实施以粤东西北地区为重心的区域协调发展计划,推动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对接合作,全面提升创新能力。《试点方案》明确,将突出重点难点,抓住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以点带面,通过点的突破实现面的提升;加强顶层设计,有序分步实施,确保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与任务有序推进落实。

开展九大重点任务,落实四项保障措施

《试点方案》明确了“加快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抢占关键核心技术制高点、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模式、推进科技金融综合实验、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民生、完善开放合作创新模式、全面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九项重点任务。其中,在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方面,将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产业载体发展、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健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创新区域布局;同时,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创建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提升高校和科研机构源头创新能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等,抢占关键核心技术制高点;在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模式方面,将优化高端创新人才集聚培养方式,健全人才激励与评价机制;而对于全面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我省将完善科技创新改革政策、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创新治理制度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

《试点方案》中还提出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督查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等保障措施。一方面,建立由省政府与科技部协同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工作机制,建立部省“十三五”战略合作框架和工作会商制度,发挥好珠三角自创区部际协调会作用。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形成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推进计划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倒推工作机制,将目标、任务分解明确到各地、各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科技创新调查和统计制度,按照广东建设创新型省份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检查,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此外,加大对国家和省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先进科技人物以及创新型企业的宣传与奖励。积极开展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先试,认真总结推广新经验,努力在全国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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