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黄埔区政府正式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与实施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该政策全面总结去年3月该区城市更新3.0政策实施以来的经验成效,融入2023年7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系列决策部署,同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在用地、保障房、招商、资金等方面综合发力,实现提升效能、完善机制、填补漏洞、防范风险的多元目标。
在推动用地成片连片方面,该区拟进一步强化旧改项目用地整合力度,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用地办理调整征地前置协商协议、退回用地报批规费后纳入改造,为用地零散、禀赋不足的项目审批实施创造条件。
在保障人才安居优居方面,该区将在城市更新3.0政策基础上,综合考虑旧改项目资源禀赋、规划承载等情况,引入容积率作为配建政策性住房的具体标准,提升政策性住房居住品质,通过打好政策性用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组合拳,为区内高精特新人才、新市民、产业工人等提供差异化的住房供给。
在加快资金流动流通方面,该区拟统筹兼顾风险防控及简政放权,优化预售资金拨付流程,同步细化预售资金拨付范围,为企业松绑减负;创新提出分段设置复建监管资金现金留存上限,盘活沉淀资金,降低企业流动性风险,保障安置房建设及村民加快回迁。
在助力企业快进快转方面,该区进一步优化准合作企业竞选保证金缴交标准,调动市场参与的积极性;规范项目合资公司设立规则,为新形势下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合作改造提供便利条件以及清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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