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重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成长性企业和高端要素集聚、规模效益突出的高质量企业,加速其在越秀集聚,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十大“支持”。
高端人才支持。
《意见》指出,将充分发挥人才引领驱动作用,引进、培育、支持一批符合越秀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根据人才创新创业贡献给予相关待遇和政策支持。
企业发展支持。
《意见》鼓励符合越秀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行业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在越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支持企业开办、成长、壮大,支持企业进行人才引进、研发技改,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以及城市更新改造等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
载体提升支持。
《意见》提出,鼓励打造专业园区。支持发展合作园区,对于产生品牌效应、产业集聚发展、运营管理规范、产生良好效益的园区给予支持。鼓励园区改造。对于提升现有载体硬件设施和智能化水平、优化载体运营服务功能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园区给予支持。鼓励孵化载体建设。对于新纳入管理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获得市级及以上考核奖励的孵化载体给予支持。
资本市场支持。
《意见》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等活动,提高直接融资效率,给予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企业相关支持。
招商引荐支持。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加招商引资活动,为越秀推荐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支持其为企业在申报政策、宣传培训和反馈诉求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对成功引进符合越秀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给予招商引荐支持。
行业活动支持。
鼓励具有先进办展理念、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举办方,按照政府扶持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举办高端行业活动、会展等,引进行业内知名会展品牌,对产生良好效益的行业活动、会展的举办方给予支持。
知识产权、质量与标准化支持。
鼓励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全方位发展,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对支持越秀知识产权、质量与标准化建设工作和获得专利奖、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支持。
配套服务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申报各项惠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人才申请人才绿卡、人才入户、人才公寓、优质教育、医疗保健、资源对接等配套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人才享受所有政务服务绿色通道。
荣誉支持。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及高端人才参与各级各类荣誉活动的评选。
专项支持。
对在越秀长期发展、带动性强、行业领先、政策鼓励支持的项目,由项目跟进单位综合上述各项支持条款,提出专项支持方案。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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