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聚英才计划”,深入实施博士博士后培养工程,为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加强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第十一批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已于9月11日正式开始,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
(二)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科研实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三)拥有研究开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研发队伍,有一定数量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其中,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其中1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5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四)近5年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理论、技术合作研究。
(五)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六)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七)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倾斜: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或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省重点项目,近五年获市以上科技奖励的单位;符合广州产业发展要求和布局,属于重点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产业领域的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成功招收博士后的单位。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网址
申报单位可于2023年9月11日至10月11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业务入口,按照指引填报,提交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区博士后管理部门。
获批设立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可获得30万元建站资助,在站博士后可以享受广州市博士后生活补贴、科研项目资助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联系电话:020-8372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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