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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特设!《南沙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广州南沙政府网、南沙人才  2023-05-30 15:53:04


日前,《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管理办法》共计条款二十条,明确了南沙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的比例数量、任职条件、设置程序、人员待遇、转聘晋升、考核管理、岗位核销等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介绍,《管理办法》为南沙区事业单位引进更多高素质人才打通了“绿色通道”,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南沙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

   

背景和必要性

 

根据国家、省、市及南沙区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为引进各类“高精尖缺”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打开“绿色通道”。由于特设岗位设置缺乏具体操作办法,各事业单位对特设岗位的理解和把握尺度不一,使得这项制度难以真正落地。在《南沙方案》出台后,南沙区事业单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有必要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加强人才引进力度,为南沙区事业单位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特设岗位的定义

 

特设岗位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在事业单位设置的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引进各类“高精尖缺”人才以及聘用在本行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本单位常设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专岗专用。

 

一般在教育、医疗卫生、科研、规划、建设、信息、农林等领域以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中设置,主要设置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原则上设置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事业单位相应常设岗位出现空缺后,特设岗位聘用人员应转聘至常设岗位,变更聘用合同,原特设岗位核销,原特设岗位聘用期限可合并计算任职年限。事业单位相应常设岗位有空缺的,不得申请特设岗位。

 

    可设置特设岗位情形

 

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相关规定的;

 

承担国家或省部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引进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符合国家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

 

为事业单位长远发展需要,急需引进单位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的;

 

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设置的。

 

特设岗位数量

 

按照经核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5%的比例控制,并设置数量上限,最多不超过20个,专岗专用。

 

咨询途径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

 

电话:020-3991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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