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两部门: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 鼓励引进海外人才

来源:南方+客户端  2023-01-20 10:26:08

 

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包括4个方面内容:一是支持开展科技创新。《若干措施》要求,优化科技创新服务。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税收政策,支持各地结合实际,为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优化核定程序、简化申报材料、提供更多便利。鼓励开展基础研究。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依法使用大型科研仪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报告和相关数据。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与外资研发中心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并保护双方知识产权。

 

二是提高研发便利度。《若干措施》提到,要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促进研发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同时还要畅通参与政府项目渠道,鼓励和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试点多语种发布项目计划,适当延长项目申报期限,提高项目申报便利度。

 

三是鼓励引进海外人才。《若干措施》要求,要提高海外人才在华工作便利度。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为团队内外籍成员申请一次性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许可和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为海外人才在华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四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要加快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完善侵权诉讼程序,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针对商标恶意注册和仿冒混淆、专利侵权、网络盗版侵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主办单位:广州人才集团                     运营维护:广州南方人才资讯科技有限公司(job168.com)
粤ICP备2021132743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96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