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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入选人员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2018-11-21 10:32:12

各区博士后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及《2018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申报指南》规定,经公开申报、审核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林耿鸿等20人入选2018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入选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协助入选人员按计划完成出国(境)培训考察、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等任务,并按照博士后管理和国家公派出国人员等有关规定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入选人员在国(境)外培养期间如有触犯法律及违背社会公德、学术道德、行业规则的行为和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追回资助经费上缴市财政。

  二、规范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市财政对每名入选的博士后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国际培养专项资助。设站单位对资助经费要做到单独立账、代为管理、专款专用,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因公出国(境)规定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资助对象因故未完成培养计划,所在设站单位须作出经费结算,报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并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广州博士后”频道“高层次人才系统”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做好培训成果总结及后续工作

  获得资助者公开发表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时,应标注“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资助项目”。完成培养计划2个月内,设站单位应将其培训考察报告、国(境)外费用开支明细、国(境)外培训机构鉴定等材料及时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博士后国际培养经验做法,做好成果总结上报和宣传工作,逐步树立我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品牌示范效应,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参与国际培养和来穗发展,为推动广州创新驱动发展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撑。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

2018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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